为系统总结学院美育改革经验,展示美育育人实践成效,6月22日,艺术与传媒学院在5号学院楼5209会议室召开工作部署会,专题解读湖北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标准与申报要求,正式启动院内成果遴选与推荐工作。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旨在奖励全省高校美育领域的优秀学术论文与教学改革案例。奖项将在各高校校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是全省高校美育领域重要的教学科研类荣誉。
会议明确,本次申报成果分为学术论文与教学改革案例两个类别,对应不同的选题范围与格式规范。
学术论文类选题覆盖学校美育内涵价值、中华美育精神、美育浸润行动路径、教师美育素养提升、“五育并举” 育人模式、美育评价改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美育、数字美育生态构建等 12 个方向。申报论文需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成果,包含 300 字左右摘要、3-5 个关键词、不少于 5000 字正文及参考文献,排版需严格遵循指定格式规范。
教学改革案例类聚焦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体系建设、美育育人模式创新等实践方向,申报采用 “文字 + 视频 + 图片” 组合形式。文字材料需包含背景、做法、成效、建议等核心要素,字数控制在 5000 字以内;可配套提交 1 个 5 分钟以内的展示视频与 5 张以内成果图片,全方位呈现美育改革的实践价值与推广意义。

报送要求方面,本次成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本科院校每类成果报送数量各不超过 5 篇,学院将在校内限额内开展初评择优推荐。学院要求全体教师结合教学科研方向与学院美育工作实践,积极凝练成果、打磨申报材料;各教研室做好组织动员与专业指导,重点挖掘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的改革成果。
学院领导表示,本次评选是梳理学院美育工作经验、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契机,希望全院教师以评促建、以赛促改,深入探索新时代高校美育育人新路径,持续提升学院美育工作质量与育人水平。